1.學生全學期至海外連續實習18週。實習期間需瞭解海外實習機構規定及工作性質,規劃如何銜接機構工作,並運用所學知識及專業技能,獨立完成實習工作。 2.實習單位為與本校或本系所簽定合約之海外學校或機關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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